于洪
发表于 2006-3-22 08:26:54
Re:Re:Re:加权放大器部分图纸之一
总班竹: 你写给我的文章,我在12楼你的文章内容中已看到。对于你说的以下内容: 论坛上有一个重装铠甲发的帖子是关于测试的,只是他自己兴趣而为(我猜测),这个帖子希望你看一下,对你不断从事的测试工作可能有帮助。我还真是到网上找了下重装铠甲发的帖子,但是没找到!我想无非是想说我与A&S杂志测试搞得不够专业吧!不过,在这里我也可以告诉你一些内容。不够专业我早已知道,我也想改善提高,不是我专业不够而是基于某些原因。当然你应该知道一点“细水长流”的道理,我不是没有“内容”的工程师,只不过时间与机遇没到而已。一旦成熟了,那你可就会看到一些令你目瞪口呆的独一无二的专业测试文章来,所以你还是要等等!当然我可不会去抄袭别人的东西,不象某些人士“偷”了别人的东西,还说这东西是他自己发明的,我昏!就他那“破玩具”就如我朋友说的一样“你周天明闭着眼应该都可以将他的产品电路图绘制出来”,呵呵!我是可以绘,但我可不说那是我“发明”的,因为那是“脏物”,是很赃的东西! 当然你说我又来这里,说句可能令你总班竹会伤心的话。我都快半年没来了,如果不是我助手今天跟我说这网上发生的“大”事,我才不想来这里呢!你自己看看今天的论坛还能跟鼎盛时期的论坛比吗?人气都下滑很多了,因为什么?我相信你比我明白,如果要我说我只能说,你以前不断“私下动手动脚”我觉得这已有失公平、公正的原则立场了!所以我不想来这里,如果你班竹还不反思改过,了不起以后不来就是了!也省得你再在这网上看见我的名字烦就是了!你说是不是呢?哦想起来了,你刚刚又说我马甲事宜,我想不用我再重复解释了吧!去年已经跟你说得很清楚了!还好我今天没让我公司助理没帮我发我写的内容。 另外,我想不点名说下,某位老人士真是肮脏和恶心,是我见过最没职业道德的年长者,他那狗屁所谓放大器和抗干扰器成本不过几十块人民币,却要卖善良网友几百人民币这真是我见过CCTV业界最暴利产品啊!!! 不旦如此,还要在网上疯狂欺负和欺骗众网友,到处挑衅某些网友(在别人文章里挑起纷争,然后来吹捧自己的技术工程解决能力)为的就是提高他产品的知名度,达到商业目的,所以去年我没上当不陪他玩。我还是那句话,我还会给你台阶下,希望你自爱!1、这个帖子很好找的,不知道周先生为什么找不到,在这里<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psf.net/disp.asp?id=152221>http://www.cpsf.net/disp.asp?id=152221</a>,也许不入你法眼,但至少网友的浏览量和回帖也许会说明一些问题。2、关于A&S和我没什么关系,你的想法只是你的想法而已,想提高也是好事,大家都是如此。3、您也许确实很忙,其实一直也不相信您是没有一点内容的工程师,但是这些内容是否转化为行动呢?您关于独一无二也好、另人吃惊也好的专业文章好象至今也没有看到,算了,反正我会在这里,如果你有了这些文章,如果您也愿意发在这里,我当然会拜读的。两年了吧,我都能等,也不差这一会,在等个三年五载也无所谓。4、关于EIE这个“大事”——也许对于你是个大事,你当然可以参与,这是你的自由,但是你闭着眼画出来的图也可以发上来大家看看,和9先生的比较一下,看哪个更好。5、论坛鼎盛之时为何时,当时您再哪里?论坛的人气好坏和你上不上论坛关系好象并不大,大家还是活得很好。论坛来去自由,你半年没上或一年没上,你的ID还在。6、关于你指责的自私也好,不公平也好早在很久以前我就说过,这不是你我个人说了算的,你对我的指责帖还在那里,不过已经沉底了,太可惜了,这可不是我做的手脚!7、马甲事宜既然周先生说已经过去了,咱不提也罢。不过以您的身份应该不屑以多个网名登陆,然后再出什么声明之类的。8、自珍、自重、自爱,大家共勉!
于洪
发表于 2006-3-22 08:52:09
Re:Re:Re:Re:加权放大器部分图纸之一
作为总斑竹,你的这样的态度不能不让人有些联想,你说我做广告也罢,我说的只是要求对方的一个态度(这不是我个人的要求,而是代表一个群体)我已经做到了先礼后兵,颜面也都留给某些人了,只是他们执迷不悟。这里虽然是技术论坛,当时打击他人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对此我们的同行多次点化,可对方执迷不悟,那也就没有办法了,本人被你们封的那个所谓的广告,就是未来事件的一个导火索,封就封吧,效果已经达到。另外我可以问心无愧的和总斑竹说,我本人和eie没有任何矛盾,但是凡事总要有人出头,我也是一个小人物,但还有一些兄弟受委屈要和我说,世上本无强者,那么强者是如何诞生的呢?那就是谁也不敢面对,佛说: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也仅此而已,作为总斑竹你之所以转那帖子,无非也就是告诉我,对方也可以如此做,是不是?提醒本人适可而止,对吧。谢谢总斑竹的关心,我们已经准备把所有的技术资料公诸于众的了,没有这个担心。我们良好的售后服务,早已经让客户认可我们的利润空间了,总斑竹大人不必多虑,不过在此还是谢谢了。技术透明化是我一贯的宗旨。不过,也许有人说我不依不饶,实际上我已给足对手的的空间了,这点可以参考很多帖子(包括被封的)去年我过来时同行邀请,在技术方面谈谈,所以我就没有做其他的事情(此可参阅同轴线vs双绞线,就是eie的那片挑衅文章)而本人认为作为总斑主要的就是管理好论坛,而论坛人气旺盛,而没有必要在这种争议性文章中煽风点火,若如果去年我说总斑竹说话偏是一种错误,那么总斑竹现在做的是一件什么事情呢?恕我言辞过激,当时心里还是感觉不应该,转个贴本来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场合和适当的事件中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吧?!我为挑衅而来,轻轻的来,带来公平的市场技术含量,不会轻易褒贬,让懂得技术的出来评判到现在基本也收不了手了,建议斑竹开辟一快场地来解决这个问题,也无扰放大家清休。1、这个论坛没有封帖一事,我能行使的就是删除、转移、修改,前两项我干过,还没有修改别人的帖子,我觉得这样是不尊重。一般来说不是在不适合的版块发牛皮癣帖,我都在删除时做出提醒,重复的也会保留一个。刚才我删除了你一个,因为名字照片基本相同,后面的你加了标识就保留了,不过我希望一个内容的帖子还是发在一个主题下好。至于你说的被封的帖子,我真不记得了,请原谅。即使当初言辞过激的争论我也没有任何删除。2、关于偏我一直尽所能维护论坛秩序,对于大家意见我当然会听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但对于你说的双绞线同轴之争我一直也没有任何偏袒,这个你可以查询我的帖子,在某些专题中,我也一直报有同轴、双绞、光纤、无线甚至近期介绍较多的共缆一事同仁,都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就象我前面给你的跟帖中说的,没有一个人在设计中就增加放大器这项,你想如果真的加了,这个方案会通过吗?建设单位会说,你明知道传输不了为什么还要用这种传输方式,为什么还要在设备清单里加放大器?这对同轴、双绞是否都适用呀。CF88,我是知道的,做双绞线,还有其它一些网友,好象我从来没有指责这些网友的技术和产品,何来偏向呢?也许我是“偏”,但这个“偏”你既然提到了,就是了解了,就是了解了当时的情况,这个偏的定义我们也许是有偏差的。这次我们已经跟了几个帖,我不清楚你指的我现在在做什么的意思。既然你也提到了我有责任维护论坛,难道参与进来是不对的吗?到现在为止,我好象还没有对你有何不妥之词,如果有,指出来我改正。反正我的宗旨已经说了,我没有想打击你的这次争论。3、抱歉,周先生不是指你,发在同一个帖子里又没描述清楚,是我的错。5、以前一直探讨论坛上是否可以公开报价,最后斑竹们商议觉得公开报价不好,但此次你的帖子又很难归到公开报价的范畴上去,我也很为难。所以我个人认为你可以继续论述这个领域的技术,也可以说产品的价格背离价值,但公开这个价格(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是否会真的促使此类产品的消亡。而要真的到最后工程人员需要同轴、双绞线放大器这类产品时找不到或者不敢用了,怎么办呢?所以这就是我上面说的并非杞人忧天的事,也希望你理解。首先谢谢斑竹的支持和理解,真正有用的好的产品大家都不希望其<font color="red">消亡</font>但是一家独好,打击他人!这种经营理念是绝对要不得的!!另外一个产品也应该有一定的市场利润空间,否则如何保证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等的问题呢,但是太过离谱的暴利也是要不得的,当然打击他人产品又谈到了一个道德伦理的范畴上了,可以负责任的说,因果报应,都是自己创造的。不然也不会给他难堪,并且在给他难堪之前还做过很多提示,那时候他只要发表一篇正视双绞线传输的文章也就算是他的诚意了,也不会有任何和他过不去,我也只是打抱不平而已,当然我也是双绞线视频传输器的生产厂家,但是结果如何呢?我真的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描述了,就这样进行下去吧,也挺好的。他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另外,一个都不敢承认自己技术的企业,让我们怎样认可他的诚信度呢???这些都是问题,
cf88
发表于 2006-3-22 16:54:07
Re:Re:Re:Re:加权放大器部分图纸之一
建议斑竹还是不要出面干涉,如果跟帖有违反论坛规定的,可以小修改下,把报价改为XX,N个9公开报85也是不对,应该说百元以下,量大优惠字样。也建议斑竹,于洪大哥不要趟这个混水了,是越解释越黑啊!
xmznt
发表于 2006-3-22 17:14:12
Re:Re:Re:Re:Re:加权放大器部分图纸之一
建议斑竹还是不要出面干涉,如果跟帖有违反论坛规定的,可以小修改下,把报价改为XX,N个9公开报85也是不对,应该说百元以下,量大优惠字样。也建议斑竹,于洪大哥不要趟这个混水了,是越解释越黑啊!这意见我支持,论坛希望的就是要公开讨论,不要带着个人私心,不要带着火药味!!
tianxu_unison
发表于 2006-3-22 17:38:00
Re:Re:Re:加权放大器部分图纸之一
这样的贴子去年见多了~~~见怪不怪了!!!等俺赚到大钱、有心情了整一辆大奔把大家带到一块儿、好好的……嘿嘿~~~~大家接着聊~~~~
笑云君
发表于 2006-3-22 17:44:11
Re:Re:Re:加权放大器部分图纸之一
当然你说我又来这里,说句可能令你总班竹会伤心的话。我都快半年没来了,如果不是我助手今天跟我说这网上发生的“大”事,我才不想来这里呢!你自己看看今天的论坛还能跟鼎盛时期的论坛比吗?人气都下滑很多了,因为什么?我相信你比我明白,如果要我说我只能说,你以前不断“私下动手动脚”我觉得这已有失公平、公正的原则立场了!所以我不想来这里,如果你班竹还不反思改过,了不起以后不来就是了!也省得你再在这网上看见我的名字烦就是了!你说是不是呢?哦想起来了,你刚刚又说我马甲事宜,我想不用我再重复解释了吧!去年已经跟你说得很清楚了!还好我今天没让我公司助理没帮我发我写的内容。我来声明一下:1、你来不来,于总斑主都不会伤心。2、人气没有下滑,每日发贴量不会少于以前,一直保持一个很稳定的态势。3、不断的“私下动手动脚”,请你具体说明,于总版主是否公平公正,是否为大家做了很大贡献,网友有目共睹4、马甲事宜,论坛也没有限制马甲的使用,干键是看用马甲做什么,这个就比较复杂了
tianxu_unison
发表于 2006-3-22 17:49:46
Re:Re:Re:Re:加权放大器部分图纸之一
4、马甲事宜,论坛也没有限制马甲的使用,干键[是看用马甲做什么,这个就比较复杂了<font color="red">你瞧把俺们笑版给气的!话都说不清了、都把“关键”整成”干键“了、看来真的不象话喽~~~不过不用急!等俺有了”大奔“第一个撞死丫的~~~</font>
zhlgf
发表于 2006-3-22 18:48:07
Re:Re:Re:Re:加权放大器部分图纸之一
干啥呢,干啥干啥呢,这干啥呢,别让外面人大伙笑话,这里是讨论问题的,不过你们变相的说法,这样让大家很不喜欢。
于洪
发表于 2006-3-22 19:16:56
Re:Re:Re:Re:Re:加权放大器部分图纸之一
建议斑竹还是不要出面干涉,如果跟帖有违反论坛规定的,可以小修改下,把报价改为XX,N个9公开报85也是不对,应该说百元以下,量大优惠字样。也建议斑竹,于洪大哥不要趟这个混水了,是越解释越黑啊!我尊重CF88提出的中肯意见。所谓解释也是源于某些人的一些偏见,以前很多事CF88应该也是所了解。至于浑水之趟,请大家监督,我本人如有不公请大家提出来。但是在作为斑竹的同时,我也是普通网友,也是有权参与讨论的,我想这个权力是不能被剥夺的,而且在技术上个人认为哪些有理是否也应该表达呢?如果这样的表达以及对非技术或迟迟无技术内涵的东西提出敦促或指责是否也是可以,这是否也属于大家说的“偏”呢?这段话希望9先生不要误会,你已经拿出了一些技术内容,就请继续,大家一起学习吧。
yewangqing
发表于 2006-3-22 22:27:27
Re:Re:Re:Re:Re:加权放大器部分图纸之一
怎么偏离了主题?而且越陷越深?看来是有一些网友对版主们有意见,不管是谁对谁错,还是希望版主们能够多去“吾日三省吾身”一下。而且,如果要讨论这个关于版主们如何管理此论坛的议题,还请版主们开一扇门,让更多的人都来畅谈一下,不论是偏激的还是中肯的,我觉得都有借鉴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