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szhanjun 发表于 2006-9-4 21:49:49

[求助]关于监控防雷

关于监控系统防雷.doc[COLOR=blue.gif>[/COLOR.gif>

hxi000 发表于 2006-9-4 23:58:53

[求助]关于监控防雷

系统需要良好的接地,包括摄像机,线缆,主机。接地的地点一定要选好,不能马虎。一定要深,记住了。

卢国海 发表于 2006-9-5 00:33:12

[求助]关于监控防雷

没啥问题,,,,

卢国海 发表于 2006-9-5 00:34:56

[求助]关于监控防雷

按防雷标准来,行事就可以了,在加点经验

整数情人 发表于 2006-9-5 01:00:49

[求助]关于监控防雷

摄像机上一般都有专用接地。从你那的情况来看,补救办法是看你放的几芯电源线,如果是三芯的话,可以选一条线做为接地。如果放的两芯线,那就只能用共地方式,用零线或视频线的屏蔽线代地线。再联到过主机端共同接地。主机一定要做好接地,包括,机柜,机柜内的所有设备。要不然就很危险了。

卢国海 发表于 2006-9-5 01:10:17

[求助]关于监控防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1994 条文说明(含附件说明).前  言 根据国家计委计宗〔1989〕30号文的要求,由机械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院修订编制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经建设部1994年4月18日以建〔1994〕257号文批准发布。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修订组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铜一要求,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章、节、条顺序,编制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条文说明》,供国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直接反馈。 (本《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条文说明》是1994年4月编制,2000年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六章作了局部修订,将《条文说明》中的相关内容写入了规范之中,这里略去第六章说明。若需要查找条文内容,请查看在中国防雷信息网发布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第1.0.1条 有人认为,建筑物安装防雷装置后就万无一失了。从经济观点出发,要达到这点是太浪费了。因此,特指出“或减少”,以示不是万无一失,因为按照本规范设计的防雷装置的防雷安全度不是100%。 第二章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2.0.1条 将工业和民用建筑物合并分类,分为三类。本规范对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二、三类的一部分(如爆炸危险环境、文物)仍沿用以往的做法,不考虑以危险度作为分类的基础。对于第二、三类中一些难于确定的建筑物则根据危险度这一基础来划分。对危险度的分析,见本规范第20.3条的说明。第2.0.2条第一款,爆炸物质:炸 药──黑索金、特屈儿、三硝基甲苯、苦味酸、硝铵炸药等; 火 药──单基无烟火药、双基无烟火药、黑火药、硝化棉、硝化甘油等; 起爆药──雷汞、氮化铅等; 火工品──引信、雷管、火帽等。 第三款,原规范中有关爆炸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名称按现在新的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的分区名称修改。其相对应的关系见表2.1。   爆炸火灾危险环境新旧分类对应关系表             2.1原分类级别 Q-1 Q-2 Q-3 G-1 G-2 H-1 H-2 H-3 新的分区名称 0区 1区 2区 10区 11区 21区 22区 23区                       因为1区跨越Q-1和Q-2两个级别,因此,1区建筑物可能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也可能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其区分在于是否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例如,易燃液体泵房,当布置在地面上时,其爆炸危险环境一般为2区,则该泵房可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但当工艺要求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在易燃液体的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的比重重于空气,又无可靠的机械通风设施的情况下,爆炸性混合物就不易扩散,该泵房就要划为1区爆炸危险环境。如该泵房系大型石油化工联合企业的原油泵房,当泵房遭雷击就可能会使工厂停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这类泵房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如该泵房系石油库的卸油泵房,平时间断操作,虽因雷电火花可能引发爆炸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但相对来说要少得多,则这类泵房可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第2.0.3条第四款,有些爆炸物质,不易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但爆炸后破坏力较大,如小型炮弹库、枪弹库以及硝化棉脱水和包装等均属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第五款,见本规范第2.0.2条三款的说明。第八款,选择防雷装置的目的在于将需要防直击雷的建筑物的年损坏危险度R值(需要防雷的建筑物每年可能遭雷击而损坏的概率)减到小于或等于可接受的最大损坏危险度Rc值(即R≤Rc)。本章中对于需作计算年雷击次数界限的条文采用每年10-5的Rc值,即每年十万分之一的损坏概率。基于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N)和基于防雷装置或建筑物遭雷击一次发生损坏的综合概率(P),对于时间周期t=1年,在NPt &lt&lt1的条件下(所有真实情况都满足这一条件),下面的关系式是适用的: R=1 - exp(-NPt)= NP, 即 R=NP       (2.l)    P=Pi·Pid+Pf·Pfd             (2.2)式中:Pi──防雷装置截收雷击的概率,或防雷装置的截收效率(也用Ei表示),其值与接闪器的布置有关; Pf──闪电穿过防雷装置击到需要保护的建筑物的概率,也即防雷装置截收雷击失败的概率,等于(1-Pi)或(1-Ei); Pid──防雷装置截收雷击后所选用的各种尺寸和规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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