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yq 发表于 2004-8-29 07:47:02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

各位,大家一直以为建造师是参加考试即可,事实上还有其它很多附加条件,尤其是业绩部分,安防或建筑智能化在建造师分类中属于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建造师对业绩的要求是: 1.主持完成中型工程工程总承包1项。   2.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   3.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   4.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大型工程施工承包1项。   5.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   6.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   7.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1项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   8.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承包4项。   9.已发布实施的国家、行业或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主要编写人员。 对建筑智能化而言,大型工程是1000万以上,中型工程是500万以上。===============================================================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 建市85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现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四年五月二十日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制定本意见。   一、考核认定条件   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工作,业绩突出,无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职业道德行为良好,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受聘为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证书,现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经理,并同时具备下列(一)和(二)中的各一项条件,或者具备(三)中的两项条件。   (一)学历和职业年限   1.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3年。   2.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工程项目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8年。   3.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0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3年。   (二)业绩   1.主持完成中型工程(附件1,下同)工程总承包1项。   2.主持完成大型工程(大型工程标准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建市函[2004]56号附件1,下同) 施工总承包1项。   3.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   4.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大型工程施工承包1项。   5.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   6.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   7.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1项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   8.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承包4项。   9.已发布实施的国家、行业或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主要编写人员。   (三)或者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5年。   2.具备(二)中的一项条件,其中一项工程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   二、考核认定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参照《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成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考核认定程序   (一)地方所属企业的申请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经企业审查同意后,由企业向所在工商注册地的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所属企业的申请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经企业审查同意后,由企业直接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中央管理的企业申报。   (二)各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经同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提出推荐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和中央管理的企业对其所属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名单并将拟推荐名单返回申报企业,由企业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推荐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拟认定人员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审核。   其中涉及交通、水利专业的业绩材料,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级相应专业行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送领导小组审核。   (四)领导小组对经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公布,同时

wang2002 发表于 2004-9-3 00:43:42

re:什么时间考试?

什么时间考试?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